「對現今的社會而言
當一個人不再出現在網路上時
這個人對所有人而言
就已經等於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了」

我說啊 我也忘了這是從哪本書引用來
但是我居然做了這件事
我居然去申請部落格
搞什麼東西
我還居然在這裡認真的打起了第一篇
會出現在網路上的文章
我可不承認那些話對我產生意義
我一點也不承認

我的室友曾經對我說
也是有一部電影曾經對她說
「人生在世為何要默默無名」
而後接連幾天她都處於一種物理性散熱狀態
害得我也全身焦躁
但是最近幾天想想
一個人要「不默默無名」
其實有點難
興奮的在MSN打上自己最新狀態算嗎
隨時隨地都掛在網路上算嗎
用平常人不會用的飾品裝飾自己算嗎
在街道上花枝招展的走著算嗎

這跟憤世嫉俗沒關係
我只是在用自己自大的眼光尋找答案罷了
我可是一直認為我會成為最偉大的人
就像我要成為火影一樣(或言:我要成為海賊王)
我完全不以默默無名為己任
但是方法我確實還在猶豫
不知道你有沒有答案
可以告訴我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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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siy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